判决书下达后不负责任是什么罪?
一、判决书下达后不负责任是什么罪?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负民事责任会判刑,如果具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的,可根据具体情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怎么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满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
1、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法律文书中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2、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3、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4、是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几种就是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
(1)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构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也构成此罪。
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后不执行、不负责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这个罪名,要满足犯罪的四个要件,需要行为人在主观故意方面存在犯罪行为,若只是过失行为,并不构成此罪,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只需要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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