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包工头恶意讨薪什么罪(包工头恶意欠薪怎么办)
一、一般包工头恶意讨薪什么罪?
包工头恶意讨薪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恶意讨薪是包工头勾结一部分民工,伪造证据,谎报、骗取薪水,或是扇动民工采用激进派方式威胁、敲诈勒索,超量理赔以获得不法收益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一般按照敲诈勒索罪定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拒不支付工资报酬存在哪些情形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三、公司不服薪资的仲裁流程有哪些?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结尾的部分要提醒大家,恶意讨薪跟正常讨薪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在大多数恶意讨薪案件中,讨薪人主要是为了获得不法收益,如果拖欠工资的情况属实,但是讨薪的行为违法,不能按照敲诈勒索罪定罪,违法讨薪的,要根据具体的违法行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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