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可以吗?
一、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可以吗?
可以会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如果仅是家属身份,是不可以会见的。到监狱服刑之日起,家属可以探监。监狱规定有探监的时间,可以询问。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二、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下一步就起诉到法院,然后就开庭,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审查起诉的时间为一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一个半月。但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时间为一个月,案件送到检察机构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因此,审查起诉的最长时间为六个月另半月。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构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会见律师,审查起诉的时间是一个月,从审查起诉到开庭审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需要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也可以由检察机构自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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