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金融票证罪怎么判刑?(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司法解释)

一、骗取金融票证罪怎么判刑?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严重的将处以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各种行为。

二、骗取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的共犯。另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至于如何区分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本文将在下面专门论述。

2、主观方面:应该为故意,即积极采取欺骗手段,追求获得贷款归贷款人使用的目的。如果贷款人主观上有将贷款占为己有,不再归还的目的,则应当构成贷款诈骗罪。

3、客观方面: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贷款的顺利审批的,都属于“欺骗手段”。

4、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是指骗贷行为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这些资产与正常贷款相比处于相对不安全状态,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

三、骗取金融票证罪和其他罪行的区别是什么?

1、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的成立,要求必须是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果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并未造成重大损失,也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包含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三种行为。

当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时,即可构成犯罪;当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的行为时,仍成立本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骗取金融票证的行为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违法的行为,这对于我国的公共财产以及良好的经济市场市场都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需要结合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同期限的刑事处罚,严重的将处以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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