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债非法拘禁罪辩护词如何书写?
一、赌债非法拘禁罪辩护词如何书写?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
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
(1)第一,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2)第一,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
前言: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列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
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船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某某某
年 月 日
二、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非法拘禁通常出现在追债与讨债过程中,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在赌债以及高利贷情况下最容易发生,所以,索债时需要注意,应该采取正当的手段,不做触犯法律的事情。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借贷的数量也是在不断的上升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一方在借贷之后,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是可以以合法的手段来索要债务的,但是不能以非法的方式索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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