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一、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阳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因为阳合同是当事人虚假的意思表示。阴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如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效力条件,一般是有效的。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
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
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并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如有违反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房屋成交价格。
应当明确该成交价格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公共维修基金款项。如果包括前两项,应该用附件方式另行说明其具体状况。
4、付款方式。
要说明是通过资金监管账户还是自行划转,是全款还是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贷款没获银行批准或者贷款申请额度不够的处理办法是否明确,分批付款的次数和时间是否说清楚。
5、税费负担约定。
要明确约定买卖各方应当承担的税费种类,如约定不明或国家政策变化产生新的税费,由谁来负担。
6、权属转移登记。
也就是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是哪天过户一定要说清楚,买方交钱和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宜过长。
7、违约责任。
包括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权属产生争议的违约处理,卖方一房多卖的特别处理办法,买方逾期付款违约处理等。
可见,房屋买卖过程中存在阴阳合同的,并不代表阴阳合同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过,针对房屋买卖签订的阳合同是为了掩饰其他违法目的的话,这种情况下阴阳合同都无效。买卖合同无效的,如果买方交了定金或购房款,卖家需要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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