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辩护词中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包括什么?

一、拐卖儿童辩护词中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包括什么?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拐卖儿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拐卖儿童的处罚标准一般是5~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这是拐卖儿童罪的量刑起点,法律上对拐卖儿童罪的打击程度是非常严厉的,而且最新的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人贩子最高是可以被判处死刑的比如说把孩子卖到了其他国家或者致使孩子死亡的。

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拐卖儿童、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人实施的这种犯罪行为,是会对我国的社会家庭的和谐稳定造成极大的冲击的,是要被予以刑事处罚的,但是在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时候,也是要考虑相应的量刑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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