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铜陵拆迁赔偿纠纷怎么解决(铜陵拆迁办)
一、在铜陵拆迁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铜陵拆迁补偿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合法的行政拆迁不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支付补偿金,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在铜陵拆迁补偿纠纷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三、行政拆迁时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有哪些?
1、原因不同。
两者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但是行政赔偿所针对的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
2、范围不同。
行政赔偿的范围小于行政补偿的范围。行政赔偿受《国家赔偿法》的限制,国家并非对所有的行政侵权行为都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对国行外交等国家行为,一般认为实行国家豁免。国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补偿的原因行为除了合法性这一限制之外,没有其他的限制。
行政拆迁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整体程度上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被拆迁人对征地主管单位的征地决定、征地补偿方案等有争议的,均可以提出异议,但是,只要征地主管单位没有损害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就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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