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先动手后被丈夫打伤算家暴吗?

一、老婆先动手后被丈夫打伤算家暴吗

夫妻吵架妻子先动手打人,丈夫还手属于夫妻之间互相殴打就是家暴;这种家暴属于双方都有责任的家暴,应当各自对自己的暴力行为,造成对方的伤害承担法律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可以明确知晓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模式,实践中多以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出现。一般夫妻间的吵架、偶尔的推搡、扔东西之类等较轻微的情形是达不到家暴标准的,法官也不会认可此类行为属于家暴。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二、家暴需要哪些证据

1、证人证言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

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2、报警记录

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验伤报告

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

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视听资料

(1)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2)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家暴的行为是会让一个家庭受到严重的伤害,夫妻之间不管是谁动手,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就可以认定为家暴,对于施暴方必定就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严重者是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所以,家暴的现象是不允许出现的,只要有家暴的行为受害方一定要走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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