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失踪三年老婆如何申请离婚

一、丈夫失踪三年老婆如何申请离婚?

丈夫失踪三年老婆不能直接申请离婚,需要先向法院申请宣告男方为失踪人,男方被宣告失踪的,女方再向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

第四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申请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3、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三、男方被宣告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四、男方被宣告失踪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女方以男方失踪为由起诉离婚的,法院会要求女方提供男方为失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这里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法院的法律文书。而且,男方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只能向法院诉讼无关,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需要双方都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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