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一、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是可以算作工伤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才算工伤。

因此需要看交通事故是否是本人的主要责任,但一般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伤情都比较轻,可能不符合工伤的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交通意外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区别有哪些

1、认定不同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意外事故,并非刻意所有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已造成损害结果,但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如果意外事故认定为犯罪,则堕入“客观归罪”,有悖于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的刑法要求。

2、构成要素不同交通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

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意外事故是一种发生在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中的特殊事件,人类的任何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都可能发生事故。

3、原因不同交通事故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

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意外事故是一种迫使进行着的生产、生活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

事故中断、终止人们正常活动的进行,必然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某种形式的影响。

因此,事故是一种违背人们意志的事件,是人们不希望发生的事件。

所以说,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前提是劳动者在受到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自己不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但是这种事故情节轻微,构不成工伤标准。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FB8260@QQ.COM 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有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