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哪些常见误区?

1.原告不告了,为什么被告人还要判刑?

问:我家书架是放着一个一万元的存折,准备取钱时发现存折不见了。我报了110。经警方侦查,将我女儿的同学(男友)作为犯罪嫌疑人拘留并逮捕。他的家长也来我家道歉,并赔偿我一万元。我和女儿去公安局、检察院要求撤诉,最后法院判了该同学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我都撤诉了,法院为什么还要判他?

答:盗窃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做原告。你是本案的被害人,不是原告人,没有起诉权,所以没有撤诉权。犯罪人的父亲赔偿了你的损失,法院可以考虑减轻对犯罪人的处罚。

2.打人的和被打的和好了,打人的还算不算犯罪?

问;我在卖东西时于顾客发生纠纷,将顾客打成轻伤,花去一万元医药费,我主动赔偿他两万余元,现在我们和好了,我还是不是犯罪?

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由公安局搜集证据,检察院起诉。你主动赔偿,已经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可以考虑从轻处罚,检察院也可以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决定不起诉。但不能认定你没有犯罪。

3.不能要求家属赔偿?

问;一青年无照驾车将我女儿撞死,肇事者无业,与父母共同生活,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我能否要求其父母赔偿?

不能。只有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监护人才承担赔偿责任。肇事者是青年,只能由他个人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无赔偿能力的则不予赔偿,你无权要求他父母赔偿。他父母自愿代为赔偿的,你才可以接受。

4.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费?

问;我妻子因交通事故死亡。听说死亡赔偿金为六十多万元。可法院才判决肇事司机赔偿我一万多元。这样合理吗?

答‘肇事司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对罪犯的判刑就是对你的精神安慰,不能再判肇事司机死亡赔偿金。你的物质损失只有丧葬费,应当由被告人赔偿。

5.被害人只能对民事部分上诉,不能对刑事判决上诉?

问;我父亲因宅基地纠纷被邻居活活打死。法院认为对方犯故意伤害罪,判刑12年,赔偿两万元。我家不服,是否可以上诉?

答;被告人已经构成犯罪,在刑事案件中你不是原告,不服刑事判决,你家无权上诉。检察院代表国家作为刑事案件的原告人,检察院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有权利抗诉。你可以在判决五日内把你不服一审判决的想法告诉检察院,是否抗诉有检察院决定。赔偿数额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你对赔偿数额不服,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内容提出上诉。

6.花钱不能买刑期?

问;我丈夫因为卖假药被捕,听说花钱交罚金就可以免刑,需要多少钱?

答;刑法包括自由刑和财产刑。制造、销售伪劣药品属于非法牟利性犯罪,需要同时判处罚金和徒刑。罚金数额再多也不能折抵刑期。

伤害类犯罪没有罚金,犯罪人主动道歉,积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为得到被害人谅解花的钱与缴纳罚金不是一回事。花钱就可以不判刑是骗子的说法。

7.一般公民不能代理诉讼?

问:我被人打伤,法院通知我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我交了诉状,下周就要开庭了,反正也赔不了多少钱,我不想去开庭了,也没有钱请律师,让我一个学法律的同学去替我开庭去可以吗?

答;2013年实施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取消了一般公民代理。你只能委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委托同学代理诉讼法院不允许。

如果你没有委托代理人,自己又不出庭,法院会按你撤诉处理,不再审理你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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