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方式有哪些(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方式有哪些?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方式是,按照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三、可以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1、前提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2、选择权不同。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

3、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

4、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并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件;而法院诉讼不必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者双方达成诉讼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可以依法受理争议案件。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法院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双方有权选择任一合法成立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同的仲裁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关系;而诉讼只能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无权选择法院。

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书的法律性质一样都属于法律文书,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有争议,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提起了撤销仲裁裁决的相关诉求的,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会暂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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