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强烈建议”检测入境中国旅客
1月4日,欧盟27国就欧盟委员会提出的防疫建议达成协议,原则上同意对来自中国的旅客采取统一的协调防疫措施,其主要内容是:来自中国的旅客在起飞来欧洲前须做新冠检测;建议旅客全程戴口罩;对飞机的废水做检测;建议在飞机在欧盟境内降落后对旅客做随机抽样检测,目的是检查可能出现的新的变异毒株。
欧盟27国内政部和卫生部代表组成的危机应对小组(IPCR)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协调应对目前中国境内新冠感染人数增加的情况。欧委会提出的建议需要征得各成员国卫生部、内政部或各国驻欧盟大使的同意。也就是说,最终决定权还在于各国。欧盟27国中多数国家倾向于要求乘客在登机前提供病毒检测阴性证明。欧盟委员会发言人1月4日称, 危机应对小组提出建议后,未来各成员国可自行决定是否执行,但“所有人都知道,如果我们不一起行动,防疫机制就会存在漏洞”。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欧洲航空协会(A4E)、国际机场协会欧洲分会(ACIEUROPE)1月5日发布联合声明,对欧盟1月4日对于中国入境旅客的限制表示遗憾。
联合声明提出,欧盟的这项协议,与1月3日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ECDC)发布的评估意见相左。ECDC的评估已证实目前中国COVID-19病例激增预计不会影响欧盟/欧洲经济区的流行病学形势。这是因为在中国传播的新冠病毒变体已经出现在欧盟/欧洲经济区,而且欧盟民众获得了更高的免疫力。因此,系统地对来自中国的入境旅客进行检测不能被视为一种科学的、基于风险的措施。
在联合声明中,IATA、A4E和ACI EUROPE呼吁不必要求来自中国的旅客在起飞前做新冠检测。对来自中国的飞机废水进行检测的建议可以成为一个替代方案。然而,必须详细考虑技术和操作的可行性。此外,采样需要由主管卫生当局进行,因为机场和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不具备这样做的资格。
最后,声明称,IATA、A4E和ACI EUROPE期待在2023年1月中旬之前与欧盟进一步交流,重新评估防疫措施,并敦促欧盟成员国和中国共同努力,尽快完善系统性风险检测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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