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生简章内容(幼儿园招生简章内容 广告词)

1、招生范围:

(1)百泉路以北、开源路以南、户籍在城关派出所的城区居民子女。(即在此范围内的东关、西关、南关、大北关、小北关、联合关、太平关、新街、水云乡、泉坊居民子女。)

(2)百泉路以北、开源路以南购房或自建房居住的居民子女;

(3)部分居住在xx县第一幼儿园附近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2、招生年龄:

xxxx年x月xx日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幼儿。

3、招生名额:小班x个班。

4、报名时间:xxxx年x月x日——x月x日

5、报名地点:xx县第一幼儿园主园(中心路桃源宾馆西行xxx米路南)。

6、报名及录取方法:

(1)请家长携带幼儿、幼儿本人小二寸免冠蓝底冲洗照片两张,持户口本原件,户口首页、幼儿父母页及幼儿户口复印件各一张,购房或自建房居住的居民子女还需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协议和银行有效票据),到xx县第一幼儿园主园报名。

(2)居住在xx县第一幼儿园附近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原户籍簿、父母身份证、租房协议、劳动部门(或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协议(如属于经商或办企业的,需出具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咨询电话:xxxxxxx xxxxxxx

报名监督电话: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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