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躲灯习俗的由来(正月15躲灯)

1、“躲灯”最初是满族的习俗,也就是忌看娘家灯。最初,当年娶的媳妇不可在娘家住,可以在婆家住,后来演变成不能看娘家的灯,也不能看婆家的灯,要躲到亲戚家去住,后来这一习俗也流传到汉族。现在,这个习俗演变为小夫妻从家里出来,在外面住,这也是一种年轻人比较喜欢的方式。中国的民俗都带有一种意识性,含有人类对自然和文化的认知。

2、躲灯,元宵节风俗之一,新媳妇过门第一年,娘家要给女家举行盛大的送灯活动,俗称“追灯”。追灯的隆重规模和灯的质量高低,要视其贫富程度定。富贵人家送玻璃宫灯一对,有楠木架子水泥磨花的,有珠玉宝石镶边的,也有一般的。除主灯一对外,还加带一个小花灯,俗称“引灯”,是引导新婚媳妇早生贵子的意思;婆家接收追灯后,新妇即随娘家人到娘家去“躲灯”(一般正月十四日去十六日归)。

3、黑龙江一带有新妇头三年要“躲灯”的习俗。婚后三年内正月十五这天晚上,新媳妇要到姑姑或姨姨家去住,既不许看婆家灯,也不许看娘家灯。据说,看了婆家灯,死亲爹;看了娘家灯,死公公。河南一带也有“躲灯”的习俗。民间所说的“闺女看了娘家的灯,娘家穷得钉打钉”,“正月十五不躲灯,先死老公公”等一类俗话,正是说明躲灯的禁忌原因的,显然这确属无稽之谈。新媳妇在当天必须回娘家或到邻家去,俗称“躲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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