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房票票面金额怎么计算?(无锡购房发票什么时候给开)

  无锡房票票面金额怎么计算?

  房票结算的票面金额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及货币化补偿补贴金额的总和,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固定设施移装费、奖励费和过渡补助费等其他补偿、补助、奖励费用。

  房票的核发与结算

  (一)市房屋征收部门制定房票的标准样式并向社会公布。房票应当注明征收项目名称、协议编号、被征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金额、开具日期以及房票使用须知等内容。各区按照标准样式印制房票,并负责组织本辖区房票核发结算的工作。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票结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征收实施单位负责开具房票以及办理结算等工作。

  (二)被征收人持签注后的房票、征收补偿协议及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向开具房票的征收实施单位申请资金划拨。

  征收实施单位接到资金划拨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收回房票,并在 30 日内将应付资金拨付到房票上注明的收款账户。同时按照房票已使用面值金额计算购房补贴进行现金结算。

  (三)房票票面金额高于购房总价款时,被征收人在申请拨付购房资金的同时,向房票核发人申请换发余额部分房票。房票核发人应收回原房票,按照原房票票面金额与购房总价款金额之差核发新的房票,并在新票票面对原房票使用日期、使用金额新房票换发日期等进行标注。新房票签发日期仍按原房票核发日期签注,使用方式与原房票一致。

  (四)房票票面金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总价款的,购房人应当先行全额使用房票支付购房款,不足部分由购房人另行支付。购房人符合相关住房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房票到期后未使用的,被征收人可向征收实施单位申请领取房票记载的货币补偿,不享受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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