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办理材料

  佛山异地购房提取办理材料及相关要求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不动产权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购房发票;

  6、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7、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其配偶提取须提供;异地购房的,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须提供)。

  8、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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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可两套房屋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原则上是提取完一套房屋再使用另一套房屋提取,若职工拥有多套房屋,应待第一套房产提取完毕后,再使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若第一套房产提取额度未满,但职工坚持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先声明停止第一套房产的提取,才可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用第二套房屋申报提取,请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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