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异地就医备案补办政策(四川省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补办

  补办对象

  对于因故未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出院的可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后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举个例子:

  巴中参保的老李由公司派驻到成都工作,之前因为不了解医保的政策没有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现突发疾病在成都市内异地联网定点医院住院,按照新规,老李只要在本次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且补办备案登记的时间是在本次入院时间前,老李就可以联网直接结算本次住院医疗费用,因为老李是省内异地就医,按照新规,老李本次住院哪些费用能报不再执行参保地巴中的规定,而是要执行就医地成都的规定了。

  如果老李没有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而是自费结算出院的,就要按照参保地巴中的规定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后申请医保手工报销,手工报销时哪些费用能报就要执行参保地巴中的规定,如果老李这次在就医地成都住院的某个医疗服务项目收费高于参保地巴中同级别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超过的部分就需要老李个人自费,如果低于巴中同级别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那就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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