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离婚最新规定(衡阳县离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2021年1月1日起,离婚登记程序将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

  民政部调整离婚登记规定原文通知,点此进入

  离婚冷静期含义: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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