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创业实体注销社保补贴政策

  无锡创业实体注销社保政策

  补贴条件

  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首次在锡注册登记起3年内,且经营期间正常纳税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创业实体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创业实体注销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按其经营期间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如何申请

  线下申请

  按照属地原则,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向街道(镇)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申请,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可向创业实体注册所在地街道(镇)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申请。

  线上申请

  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发放

  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月发放,由区人社和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资金拔付申请,财政部门及时落实资金,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及时进行发放。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在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依法缴纳到账后方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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