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办理离婚手续在哪里?附详细地址
珠海办理离婚手续在哪里?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婚姻登记处
具体地址:横琴华润万象世界5号楼靠近天沐河一侧
咨询电话:0756-3838520
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具体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健民路香山湖公园游客服务中心旁
咨询电话:0756-2271045
位置指引:乘坐46、B9路公交车在香山湖公园站下车步行175米;或乘坐13,Z16路公交车在石溪路西站下车,步行约380米。
金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具体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市民服务中心A2栋3楼民生服务大厅内
咨询电话:0756-6316709
位置指引:乘坐801、Z115、Z126路公交车在市民中心东站下车,步行约79米;或乘坐801、540路公交车在市民中心南站下车,步行约279米。
斗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具体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毛山里东72号婚姻登记处窗口
咨询电话:0756-5152922
位置指引:乘坐609、306、502、504、304路公交车在中兴南站下车,步行约500米。
珠海办理离婚手续流程
珠海各婚姻登记处实行预约制,办事群众须提前1天进行网上预约。(点此处直接预约)
0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协议,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02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03冷静期
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0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可要求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
05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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