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资企业落户政策(厦门外商投资企业)

  厦门外资企业落户政策(最新)

  根据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2018-2022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且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给予企业员工以下鼓励:

  1.从该年度起,对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8万元及以上的员工,按其缴纳的上述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年纳税额8万元的部分,补贴比例为50%;年纳税额超过8万元至25万元(含)的部分,补贴比例为75%;年纳税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补贴比例为100%。补贴期限不超过五年。

  2.从该年度起,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5万元及以上的非厦门户籍员工,可以参照本市户籍人员条件在厦购买商品住宅。

  3.员工在该企业服务满3年并已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落户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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