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实行定额缴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调整为90元/月。

  医疗保险: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缴费标准:392.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注:2023年标准还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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