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最新政策

  申请认定人员详情点击→无锡就业困难人员有哪些对象?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申请人申请当月或上月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的;

  2.申请人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包括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

  认定流程

  本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可通过以下两个路径办理:

  1.线上办理: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具体流程

  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在搜索框内搜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或者点击“个人办事”;

  

  点击“就业补贴”,选择“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面的“申报”,点击进入申报。

  

  2.线下办理、咨询:申请人向街道(镇)人社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工作。

  注意:“就业困难人员”线下认定申请在市区可享受全城通办服务,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和对应认定类别的证明材料,向就近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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