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平安返厦交通补助要提交哪些票据?

  平安返厦交通补助交通票据要求:

  申报补助时,须提供原户籍地或探亲地至厦门区间全程的、正规营运的交通票据原件,作为返厦的凭证。

  正规营运的交通票据包括:

  1.实名制火车票、机票。

  全国大部分高铁、动车组实行刷电子客票检票乘车。对于无纸质车票凭身份证或电子客票乘坐火车的职工,需在车站窗口或自助取票机上打印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可于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凭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任意车站售票窗口(含自动售取票机、代售点窗口)打印;超过30日的,可联系铁路12306客服中心办理。

  2.机打汽车(含出租车、网约车)票、船票。网约车需有相应的正规票据。

  非实名制票据,以及虽是实名制车票但票面无入站安检章或剪票缺口的,提交时须经申报人在票据正面用水笔亲笔签名并署提交日期。

  电子订(购)票单及其网络截图,不得作为申报凭证。

  手撕票、手写票不得作为申报凭证。

  票据未经本人用签字笔签字,并署名日期,申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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