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天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解读)

  》》》天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

  根据不同护理服务方式,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具体报销方式如下:

  1.机构护理服务。

  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天70元,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定点护理机构应根据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身体状况和需求,合理制定护理计划并提供护理服务。

  2.居家护理服务。

  由定点护理机构专业照护人员提供全部居家护理服务的,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月2100元,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

  由亲情照护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护理服务的,基本生活护理服务部分按照每月750元标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给亲情照护人员;

  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同时申请定点护理机构专业照护人员提供专业护理服务,专业护理服务部分最高支付限额每月1100元,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变更护理服务方式的,自变更次月起按新的护理服务方式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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