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烟花爆竹燃放条件(中山烟花爆竹燃放点)

  中山烟花爆竹燃放条件(附燃放时间和规定)

  限放区域

  除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石岐街道、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五桂山街道、港口镇的其他镇为限放区域。

  可燃放区域

  全市公墓园区为可燃放区域。

  限放区域可燃放品种

  本市限放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为: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

  限放区域可燃放时间

  本市限放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

  (一)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七(每日全天);

  (二)元宵节当日、清明节假期、端午节当日、中秋节当日、重阳节当日、冬至当日(每日上午九时至二十时)。

  限放区域规定

  限放区域内农村地区在允许燃放时间外,因婚丧嫁娶和庙会等活动确需燃放鞭炮的,燃放人应当在燃放前到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燃放时间、种类、数量等;

  限放区域内其他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等活动确需在规定时间范围之外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经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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