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就诊须知(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咨询)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就诊须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根据上级文件、结合医院实际,现将来院人员就诊须知告知如下:
一、来院门急诊、住院、体检、特殊检查、治疗和手术等,无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二、医院即日起停止对外核酸采样业务,有需求者可自行选择就近社区便民核酸采集点进行。确因病情需要的,由医师开具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医嘱,在发热门诊核酸采集室采集或检测。
三、门诊实行实名制就医,医院微信服务号及人工窗口等多渠道支持预约诊疗,最大程度减少您在院等候时间,更加便捷也更好地保护您的安全。预约人员请按约定时间段提前半小时到相应诊区有序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四、门诊就医患者若有咽干、咽痛、咳嗽、发热、肌肉酸痛、嗅觉味觉减退或消失、鼻塞、流涕、腹泻、结膜炎等十大临床症状之一的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五、为最大程度保障各类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医院按照病情轻重缓急和医疗资源情况,统筹安排收治科室和优先序列,实行跨科收治。呼吁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占用有限医疗资源,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及时出院,把医疗资源让给更多急需救治的人。
六、倡导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应确保陪护人员身体健康、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及加强接种,做到尽量固定。呼吁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人群不来院探视,避免非必要的交叉感染。
七、落实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在院期间全程佩戴无呼气阀口罩,注意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避免人员聚集。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就诊务必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
八、以上须知从2023年1月9日起执行,如有新的政策规定,医院将及时动态调整。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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