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就诊须知(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咨询)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就诊须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根据上级文件、结合医院实际,现将来院人员就诊须知告知如下:

  一、来院门急诊、住院、体检、特殊检查、治疗和手术等,无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二、医院即日起停止对外核酸采样业务有需求者可自行选择就近社区便民核酸采集点进行。确因病情需要的,由医师开具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医嘱,在发热门诊核酸采集室采集或检测。

  三、门诊实行实名制就医,医院微信服务号及人工窗口等多渠道支持预约诊疗,最大程度减少您在院等候时间,更加便捷也更好地保护您的安全。预约人员请按约定时间段提前半小时到相应诊区有序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四、门诊就医患者若有咽干、咽痛、咳嗽、发热、肌肉酸痛、嗅觉味觉减退或消失、鼻塞、流涕、腹泻、结膜炎等十大临床症状之一的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五、为最大程度保障各类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医院按照病情轻重缓急和医疗资源情况,统筹安排收治科室和优先序列,实行跨科收治。呼吁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占用有限医疗资源,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及时出院,把医疗资源让给更多急需救治的人。

  六、倡导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应确保陪护人员身体健康、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及加强接种,做到尽量固定。呼吁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人群不来院探视,避免非必要的交叉感染。

  七、落实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在院期间全程佩戴无呼气阀口罩,注意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避免人员聚集。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就诊务必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

  八、以上须知从2023年1月9日起执行,如有新的政策规定,医院将及时动态调整。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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