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范围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范围

  1.停车设施经营者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2.在划定的城市道路免费时段停放的车辆、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3.政府定价的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计时收费停放时间在40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有要求的除外);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设施,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对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5.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查封、扣押车辆的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查封、扣押解除后,不按时取走的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FB8260@QQ.COM 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有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