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房能申请长乐区公租房吗

  名下有房能申请长乐区公租房吗

  各类人员对房产要求情况不同,具体如下:

  1、申请人具有我区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或申请人属于在我区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人员的村民:家庭成员在我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规划区外的自建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2、申请人在我区城区规划区务工(即务工单位注册地为我区城区规划区):申请家庭成员在我区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无自有住房(不含规划区外的自建住房)。

  3、申请人属于在我区范围内的省、福州市、长乐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转正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录(聘)用的正式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申请家庭成员在我区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无自有住房(不含规划区外的自建住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家庭成员在我区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房改房、集资房、购买财政公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或已拆迁安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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