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瑞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申请对象及申领办法

  温州瑞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申请对象及申领办法

  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主体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投用的,已接入温州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且已在市发改局备案的(仅限于社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不再另行补助);

  个人消费者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瑞安市市域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上牌,且已在自有(或一年以上使用权)固定车位上通过供电局报装完成装表送电的自用充电桩的。

  符合要求的个人消费者可前往电力部门营业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领补贴。采用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的个人消费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购置发票、现场照片、行驶证、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承诺书等相关材料;采用专变供电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的个人消费者需提供物业施工证明、购置发票、现场照片、行驶证、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温馨提醒:申领对象的车辆购买时间以车辆购买 发票为准;车辆购买者应为个人消费者;个人安装自用充电桩应通过瑞安供电公司报装,私建充电桩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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