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如何申请?什么时候截止?

  一、“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乐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自毕业次月起算,已在乐缴满6个月社保。

  2、“全日制”要求全脱产就读,以实际情况为准,毕业生证书载明类别、学信网查询结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等为辅助证明材料。

  3、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注册地均需在乐清市域范围内,且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三)申请渠道及材料

  个人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社保参保地选择辖区,并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须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

  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四)申请时间

  全年

  (五)发放补贴

  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最多分四次发放,当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后,系统自动推送至后台,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拨付,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


  二、“510计划”攻坚行动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第1类对象: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乐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第2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来乐并在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3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来乐并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二)申请条件

  1、所就职的企业为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均在乐清市范围内的企业,且非房地产企业。

  2、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注册地均需在乐清市域范围内,且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3、全日制学制,以端口信息或教育部门证书为准。

  (三)申请渠道及材料

  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搜索“就业补贴”,或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云”)点击“就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

  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

  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4.属于劳务派遣的,需联系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填写《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申请单》,并提交符合条件的在乐企业工作员工名单,集中向公司隶属地对应审核部门线下申报。

  (四)申请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在2022年12月31日前成功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后续补贴继续发放。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报的,非特殊情况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五)发放补贴

  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分四次发放,当养老保险实际缴纳月数累计达到1个月、6个月、12个月、24个月后,系统自动推送至后台,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拨付,拨付金额分别为总额的1/24、5/24、1/4、1/2。


  三、乐委发〔2020〕68号文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在2020年11月18日之后(包含)来乐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全日制学制,以端口信息或教育部门证书为准。

  2、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注册地均需在乐清市域范围内,且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三)申报渠道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申报。

  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四)申请时间

  针对2021年度的补贴,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每人一年限申报一次。已在2022年12月31日前成功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后续补贴继续发放。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报的,逾期不再接受申报。乐委发〔2020〕68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对应的操作办法《人才蓄水池“38条”就业补贴兑现操作办法》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发放补贴

  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就业补贴,最长补贴2年。


  四、乐政发〔2020〕38号文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1、在2020年11月18日之前来乐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2020年11月18日之前入职养老、家政服务或现代农业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申请条件

  1、全日制学制,以端口信息或教育部门证书为准。

  2、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注册地均需在乐清市域范围内,且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3、毕业2年内是指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且以企业养老保险连续缴满12个月予以发放1年的就业补贴,企业养老保险连续缴满24个月发放2年的就业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或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以此类推。

  (三)申请渠道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4.申请养老、家政服务或现代农业企业就业补贴,需要另外提供养老、家政服务和农业企业声明函原件一份。

  (四)申请时间

  乐政发〔2020〕38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对应的操作办法《关于开展乐清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的通告》(乐人社〔2020〕88号)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在符合条件(连续缴满社保一年以上)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五)发放补贴

  按照专科、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年2000元、3000元、5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五、博士硕士一次性就业补贴

  《乐清市开展博士硕士招引攻坚行动若干意见》(乐委人〔2020〕4号)中“对新全职来乐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条款,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符合条件(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入职,以参保养老为准)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说明

  同类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得重复享受。如申请人按照个人意愿就低申报补贴,予以受理后不得更改。

  七、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乐清市就业管理处

  电话:61520078、61520858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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