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规定政策原文
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及省、温州市和我市有关“双减”精神,切实扭转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把握作业育人功能
1.强化育人功能。强化作业对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的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发挥诊断作用。充分发挥作业的过程性评价作用,实现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动态诊断,帮助教师检测课堂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有效推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
3.注重个性发展。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特别关注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教育管理和个别化辅导。
二、控制学科作业总量
4.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或结合教学内容布置不超过30分钟与学生学习、生活相联系的听说型、活动型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充分利用午间和放学后托管时间完成书面作业,特别关注后20%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辅导老师尽量安排面批。
5.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利用午间和放学后等托管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
6.尝试设置“无作业日”,鼓励小学每周三为无书面家庭作业日,每月安排一个周末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无作业日鼓励学生参加家务劳动、亲子阅读、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兴趣活动。
三、实施作业校内公示
7.利用教室黑板部分区域或另设班级作业公示栏,公示每天学科家庭作业,包括作业内容形式及完成的大概时间。
8.班主任根据学生作业时间总量,适当调整当天作业时间占比较大的学科。
9.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公示栏发布学生作业管理制度及监督电话。倡导采取“基础+弹性”分层作业模式,以确保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超过晚上21:00、初中生超过晚上22:00仍未完成作业,经家长证明,学生可选择不做完剩余的作业。
四、提高学生作业质量
10.优化作业设计。探索基于课程标准的作业设计,基于学科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发展的作业设计等方面的实践探索,开展学期作业、单元作业的整体设计研究。不同学校结合实际,围绕“有效作业”针对性开展作业设计研究。
11.创新作业类型。合理布置书面作业和实践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项目式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积极开发、布置项目学习作业和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科学探究、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12.加强资源共享。学校定期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及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升教师作业管理能力。
五、规范作业批改布置
13.严禁布置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严禁仅通过家长短信、微信群、钉钉群等媒介布置。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教辅材料。
14.严格遵守“有布置必批改”原则,对布置的书面作业要及时进行批改、反馈。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善于发现学生的发展与进步,使用指导性和激励性评语,引导学生增强信心和自我改进。
15.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给家长增加额外负担。引导家长鼓励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本通知印发后,国家、省和温州市如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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