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油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一览

  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具体条件以附件1、2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不可抗力、非主观因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协商解决;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2《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部分岗位“专业”一栏分为“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请报考者务必核实清楚);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全日制学制时限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年限;

  7.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6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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