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个人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补助操作流程

  温州平阳个人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补助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补助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学历的在平就业人员,申请补助时提供已取得学历的证明和申请补助时近三个月内任何1个月社保参保且已缴费的证明(其他人员无需提供),学历证明与社保证明必须同个人。

  (二)补助申请、审核、发放流程。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人携带相关所需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初审通过后,将申请资料上报县住建局审核,审核通过后,购房补助资金将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至申请人账户。需要限制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县住建局发函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给予记载登记。县住建局要落实相关档案的归集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平阳县财政局、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平阳县个人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补助申请表

  2.平阳县个人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补助申请财政补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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