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公租房住房面积计算(徐汇公租房房源)

徐汇区公租房住房面积计算

申请对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以下办法计算:

(一)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均为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参照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计算的相关规定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其中申请对象以外其他核定面积人员另有他处住房的,他处住房建筑面积不计入核定面积人员住房建筑面积。

(二)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任一成员为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根据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情况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核定方式为: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按照《房地产权证》记载的产权人及份额分摊计算面积;承租公有住房并持有《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的,按该处住房内本市户籍人数分摊计算面积;在此基础上,核定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成员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三)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主要申请人工作单位在徐汇区,申请时其户籍所在地位于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区、浦东新区(原南汇区)尚无轨道交通直接通达的街镇,其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注:信息来源一网通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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