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开发区公办学校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编

  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文末附件1),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专业对口,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视同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inhua.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清单详见《报名材料清单》(见文末附件2)。

  1. 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1月11日17:30止。报名材料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hkfqsfj@163.com。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需在11月12日9:00-14:00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复审。若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则视为无效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9:00-14:00

  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门网球场或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5号楼A座3楼会议室(建议省外考生前往金华之心报名点)。

  应聘者应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同网络报名。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1:2及以上的,进入考试环节,不足1:2的岗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1:5(小学语文岗位按照1:3)以上的,增加结构化面试环节,结构化面试后按照1:5(小学语文岗位按照1:3)进入考试环节。结构化面试成绩仅做入围考试依据,不纳入总分。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模拟上课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若成绩相同,则重新抽取课题进行二次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择岗、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进行阳光择岗,并签订就业协议。择岗结束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对象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体检、考察。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2. 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 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

  2. 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3.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2023年7月31日前未撤销的。

  4. 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5. 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成绩及公示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inhua.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6年。

  (五)本次招聘疫情防控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六)本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9155087;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附件:1.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 报名材料清单

  3.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

  》》招聘公告原文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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