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湾就业专项补助申请条件

  大亚湾区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湾就业专项补助申领指南

  一次性交通补贴

  申请对象

  在大亚湾区就业的协作地区(含广西、贵州、西藏、新疆)的脱贫人口。

  申请条件

  1.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到大亚湾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

  稳岗补贴

  申请对象

  在大亚湾区就业的协作地区(含广西、贵州、西藏、新疆)的脱贫人口。

  申请条件

  1.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到大亚湾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

  用人单位招用外省脱贫人口奖补

  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大亚湾区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机构除外)。

  申请条件

  区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积极招用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并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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