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晴隆籍人员就业稳定岗位补贴

  稳定岗位补贴

  申请对象:在大亚湾区就业的晴隆籍农村劳动力

  申请条件

  1.晴隆籍农村劳动力到大亚湾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

  补贴标准:一次性3000元/人。

  提交材料

  1.《大亚湾区吸纳晴隆籍农村劳动力来湾就业稳岗补贴审批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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