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吸纳晴隆籍农村劳动力就业专项补贴申请指南

  一、交通保障补贴

  申请对象

  在大亚湾区就业的晴隆籍农村劳动力。

  申请条件

  1.晴隆籍农村劳动力到大亚湾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

  补贴标准

  一次性交通补贴1000元/人。

  提交材料

  1.《大亚湾区吸纳晴隆籍农村劳动力来湾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审批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二、稳定岗位补贴

  申请对象

  在大亚湾区就业的晴隆籍农村劳动力

  申请条件

  1.晴隆籍农村劳动力到大亚湾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

  补贴标准

  一次性3000元/人。

  提交材料

  1.《大亚湾区吸纳晴隆籍农村劳动力来湾就业稳岗补贴审批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劳务经纪补贴

  申请对象

  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劳务协会组织以及农村劳务经纪人。

  申请条件

  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劳务协会组织以及农村劳务经纪人等,通过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方式,帮助晴隆籍农村劳动力在湾实现稳定就业并连续参保3个月以上,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补贴标准

  每新增1人给予劳务机构一次性劳务经纪补贴1000元/人。

  提交材料

  1.《劳务经纪介绍晴隆籍农村劳动力就业奖补审批表》;

  2.劳务经纪介绍晴隆籍农村劳动力就业花名册、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资支付凭证;

  5.晴隆籍农村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咨询方式: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咨询电话:0752-557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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