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区公租房中心电话和地址

  中原区公租房受理中心

  地址:华山路与伊河路东北角中原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14号窗口

  电话:67692071

  中原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

  2、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 (含)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郑州市居住证》

  2、在郑州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三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

  3、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 (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 (含)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共同条件要求

  1、申请保障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单身申请人员除应当符合前述规定条件外,申请时应年满28周岁

  3、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注: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未满3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人才引进人员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

  1、在本市市区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房改房、经适房等)或在本市市区享受拆迁安置补偿的以及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移记录的(因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除外)。

  2、在本市市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未满3年的。

  3、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超过15万元的。

  4、购有8万元以上 (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非营运车辆或2辆 (含)以上营运车辆的

  5、计入征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FB8260@QQ.COM 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有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