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横沥镇招聘25名编外人员通告

  为加强横沥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我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是横沥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如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则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点击这里下载附件

  二、薪酬待遇

  按照横沥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相关岗位薪酬方案发放工资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具有一定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电脑和智能手机操作应用能力。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全日制本科学历。

  (6)硕士研究生学历。

  (7)招聘人员年龄。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为28周岁及以下(“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可放宽到3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两种报名方式选择其中一种即可)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纸质材料至横沥镇沿江北路22号发展中心一楼政务服务中心2号厅。现场报名日期和预约流程请详见附件3。

  (2)网上报名。以“报名横沥镇编外工作人员+姓名”为邮件主题,以报名所需资料为附件,编辑电子邮件发送至dghlzzb@126.com。如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无收到确认邮件,请致电咨询。

  3.报名所需资料(现场报名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提交扫描件)

  (1)《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如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或其他相关学籍证明材料,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如考生报名时未进行证书验证,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证书验证材料);

  (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同版);

  (7)由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核实材料1份(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附件4证明);

  4、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承诺书(附件5)参加笔试。笔试60分为入围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横沥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初定为6月下旬或7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考察内容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合同,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由横沥镇政府统一招聘、统筹分配。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咨询电话:0769-83722800、83722817(横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FB8260@QQ.COM 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有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