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冰雪旅游嘉年华奖励补贴政策

  一、营销时间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2022年4月30日

  二、奖励办法及标准

  ㈠ 景区减免门票政策

  1.赛里木湖景区冬季门票半价。2.全州各县市4A级以下景区免门票。3.实施温赛一体化免票及补助政策⑴从赛里木湖东门购票进入景区,从北门前往温泉旅游期间,凭票可免温泉县五馆门票,凭票再次从北门进入赛里木湖旅游免赛里木湖门票和区间车票,门票实名限本人使用,在政策优惠内不受时间限制。⑵从温泉县至赛里木湖的游客,在温泉县有实际住宿消费,持住宿票,从赛里木湖北门进入赛里木湖景区免门票和区间车票(限本人使用)。

  ㈡ 旅行社组团奖励政策

  1. 旅游包机(切位)奖励。旅行社组织游客乘坐飞机来博州旅游,游览2处以上景区、住宿1夜以上的,按照组织游客人数给予以下奖励:游客人数在20人及以上、不足50人的,奖励1万元;50人及以上的,奖励2万元。

  2. 旅游专列奖励。旅行社组织游客乘坐专列来博州旅游,游览2处以上景区、住宿1夜的,按照组织游客人数给予以下奖励:游客人数在150人及以上、不足200人,按照每位游客180元标准奖励;游客人数在200人及以上,按每位游客200元标准奖励。

  游览2处以上景区、住宿2夜的,按照组织游客人数给予以下奖励:游客人数在150人及以上、不足200人,按照每位游客260元标准奖励;游客人数在200人及以上,按每位游客300元标准奖励。

  3. 旅游大巴团队奖励。旅行社组织游客乘坐大巴来博州旅游,一次组团人数在20人及以上、游览2处以上景区、住宿1夜的,按每位游客50元标准奖励;住宿2夜以上的,按每位游客100元标准奖励。

  4. 自驾车团队奖励。旅行社组织自驾车团队来博州旅游,一次组团自驾车10辆以上、人数40人及以上,游览2处以上景区、住宿1夜的,按每位游客100元标准奖励;住宿2夜以上的,按每位游客200元标准奖励。

  5. 引客排名奖励。对组织游客在温赛参与冬季旅游的旅行社、自驾户外团队等机构给予奖励。活动期内,累计向温赛景区输送游客大于1000人的机构,排名前三位的,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8万元奖励,共计30万元。

  6. 政策说明⑴实施期为政策发布之日至2022年4月30日。申请政策奖励的申报主体需将旅行社组团、“博州冰雪旅游嘉年华”主题活动、特色线路活动的方案、报价等以书面形式在活动开始前15日报送州文体广旅局备案。

  ⑵各申报主体需在旅行社组团、“博州冰雪旅游嘉年华”主题活动、特色线路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要求提供的印证资料报送至州文体广旅局初审,州财政局复审后,经州文体广旅局党组上会研究后兑现奖励。

  ⑶本办法奖补政策面向疆内外所有旅行社,采取先到先补,补完截止补贴的方式兑现奖励。组团、活动和线路政策不重复享受。各申报主体提供资料不全或拖延提交印证资料视作自动放弃奖励,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团队、活动、线路申报奖励资格。

  以上奖补政策具体解释权归博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

  7. 兑现奖励政策需要提供的资料(1)活动方案、线路及报价(活动前15天上报策划案)加盖公章;(2)活动电子行程单,加盖公章;(3)游客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原则上家庭团1家至少提供1个联系方式,单位团也需要每人都提供联系方式);(4)游客购买保险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5)A级景区、冰雪运动场所等接待游客人数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自驾游游客还需提供过路费发票;(6)住宿团队需提供星级旅游酒店的住宿发票,加盖公章;精品民宿由所在乡村村委会出具证明文件,加盖公章;(7)活动照片(2-5张),活动总结分析材料1份;(8)旅行社保证所提供以上资料真实无误承诺书;(9)“冰雪旅游嘉年华”主题活动需提供活动主办地文体广旅局针对活动举办效果的情况说明。

  ㈢ 发放文旅消费补贴政策

  1.资金额度:活动资金200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完毕自行截止)。

  2.文旅消费补贴范围:州内已公布评定的“博州名小吃”餐饮企业、民宿、星级农(牧)家乐,旅游商品购物店、景区门票和景区内冰雪娱乐项目;

  3.发放对象:面向全体在博游客;

  4.发放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2022年4月30日24时止;

  5.优惠金额:游客在规定营销时间内,在指定的商户消费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次性消费满100元减25元,满200元减60元,满300元减100元,满500元减200元;

  6.使用办法:通过和包支付端口直接抵扣消费金额,所有参与商家需要配合开通“和包支付”并注册为和包用户,一家一码,核销端口仅限微信支付。本活动限定自然人用户参与。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活动期间每人只享受1次优惠活动。

  7.商户条件:⑴在博州范围内注册,自愿报名参与活动,经县市文体广旅局进行资质审核的商户,报州文体广旅局备案。⑵经过审核后,商户需开通“和包支付”,并注册成为和包商户。⑶在博州范围内注册、资质较好,无违法行为、疫情期间能够严格落实相关防控要求、信誉较好的企业。⑷在博州本地纳税,并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商户。

  8.活动要求:参与活动的企业、商户要严格遵守活动规定,与当地文旅部门签订诚信承诺书。参加优惠活动的游客不得强制另行消费。严禁商户和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套取文旅补贴资金。

  ㈣首届“博州冰雪旅游嘉年华”活动奖励政策

  1.举办数量:首届“博州冰雪旅游嘉年华”主题活动开展时间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预计共开展30场主题活动。

  2.申报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

  3.补贴标准:活动要求文旅主题鲜明,统一以“博州冰雪旅游嘉年华”+“子活动名称”对外宣传推广。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人数大于500人,补贴资金3万元;文旅活动人数大于300人,补贴资金2万元。

  4.补贴办法:活动举办方向当地文体广旅局提前上报《活动方案》,经审批确认后报送至州文体广旅局审定。活动结束后,活动举办方提供常规审核资料及当地文体广旅局针对活动举办效果的情况报告,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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