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满,怎样起诉
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满,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起行政诉讼:
1、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副本;
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
3、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作出立案决定。...
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满,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起行政诉讼:
1、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副本;
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
3、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作出立案决定。...
1.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承租人作为被征收的对象,会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会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
基本案情:原告王女士一直居住在xx县xx村,因xx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居住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王女士自出生后就一直在此生活,虽已嫁到外地,但没有迁出户口。现居住房屋已被拆除,但王女士未收到任何补偿。经查明:xx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土地的实施主体和xx县xx村土地的征收主体均为xx县人民政府。2017年4月,xx县棚改指挥部发布《西城区搬迁补偿方案》、《许商综合片区房屋拆迁明白纸》,其中在拆迁安置人口界定及标准中规定,给予安置的人员包括11种情形;不予安置的人员包括2种情形,具体为:“已婚嫁外村...
吴先生与吴女士夫妻自家居住的25年房龄的土坯平房终于拆迁了,夫妻二人选择回迁安置来改善生活条件,遂与当地拆迁部门签署了《动迁房屋回迁安置协议书》,并且积极腾房,盼望着早日得到安置。但谁承想,协议刚签订完两个月,当地拆迁部门却突然反悔,一纸文书公告在墙,直接认定夫妻二人因不常住于此,故不符合签订回迁安置协议书的条件,此前所签订的《安置协议书》作废!夫妻二人多次找相关部门要求要求给予回迁安置房屋未果,且政府也拒不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夫妻二人不居住于此。此时房屋已拆,安置协议又被宣布作废,夫妻二人岂不...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补偿条件不满意,长期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十分常见。对于拆迁方来说,在有限的拆迁规划期限内想要完成拆迁目标,就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当然,如果可以通过协商便可以解决这些钉子户难题,那一定是最好的结果。但实际上,理想与现实终究存在着差距,被拆迁人都想要尽可能多的提高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而拆迁方所遵循的补偿标准都应当是一视同仁的,不会因个别人的主张而擅自加码。因此,在拆迁期限的后期,双方很难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此时,拆迁方会采取什么方式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
各位被拆迁人在遇到征收拆迁时,拆迁方所给出的补偿价格偏低是十分常见的事。因为拆迁所牵涉的并非一户两户人家而是上百户,每户人家的补偿都多达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因此所涉及到的整体数额非常巨大。而花小钱办大事也关乎征收拆迁部门的“业绩”,秉承着“能省则省”的原则,最初所给的补偿数额不会很高是常有的事。对于拆迁安置补偿的价格通常都有一定的浮动空间,在贯穿拆迁维权始终的整个谈判阶段,各位被拆迁人究竟应怎样谈?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为您总结如下几点谈判技巧:1、坚持自己的立场,不动摇依据多年的...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补偿条件不满意,长期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十分常见。对于拆迁方来说,在有限的拆迁规划期限内想要完成拆迁目标,就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当然,如果可以通过协商便可以解决这些钉子户难题,那一定是最好的结果。但实际上,理想与现实终究存在着差距,被拆迁人都想要尽可能多的提高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而拆迁方所遵循的补偿标准都应当是一视同仁的,不会因个别人的主张而擅自加码。因此,在拆迁期限的后期,双方很难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此时,拆迁方会采取什么方式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
房屋属于不动产,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动产的产权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写着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房屋买卖过程中,只有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才真正拥有该房屋产权。案情简介王先生原来在某小区有一套97平米的商品房,该套房屋位于小区的8号楼。后来王先生想变卖该房产,便通过中介介绍,将该房产卖给了陈先生,陈先生随即入住该房屋。本来约定好先付一半房款,过户完再给另一半,但在签订合同的几天后,还未办理过户登记时,中介公司突然宣布破产,于是房屋过户便暂时搁置了。半年后,该套房屋被纳入拆迁规划区域...
林先生和王女士拥有合法的房屋用于居住,2018年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委托人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但当时其周边房屋价格与征收方给出的拆迁补偿价格相差很大,拆迁方给出的价格明显低于市价。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律师帮助维权。律师首先就区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律师认为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严重违法,遂提起诉讼,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
房屋拆迁在城市及农村中均有规划,在城镇中的人对于周边的房价及物价有着比较客观的认知,因此对于具体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有着比较客观的判断。而农村地区多数房屋及宅基地的所有权人均是老人,而年轻人大多都外出打工,也比较少关注村中老人的状况,而老人大多文化水平也不是很高,对于土地、房屋的价值及补偿标准也没有准确的认知,在拆迁时有的老人就认为比较低的不合理的补偿标准虽然差强人意,但标准统一不会改,周围人也都这个标准拆迁的,再加上村委会轮番动员,耳根子一软,就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再等到家中儿女得知此事后早就...
导读:征收过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安置房的位置、面积、货币补偿的标准等因素,导致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短时间内往往无法达成协议,而部分征收单位为了加快拆迁的进程,便要求相关执法部门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下发《违建认定通知》,从而让被征收人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那么,对于此种情况,被征收人是否只能选择过低的拆迁补偿,签署协议呢?晏清律师带大家看一则小案例,就会明白被征收人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基本案情:任先生房屋被纳入当地拆迁项目的征收范围,但因迟迟无法与征收单位达成安置补偿协议,xx市规划局xx分局于20...
许多被拆迁人都对拆迁所涉及的诸多问题存有疑问,例如自建房能否获得补偿?房屋被补偿面积应当以哪个为准?承包地拆迁是否应当给予补偿?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来为您总结拆迁补偿中最重要的“三大件”,有了这三样补偿不会少!第一件:可证明土地及房屋权属的原件在征收拆迁中,被拆迁人一定要保存好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证、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证、房屋产权证、建房规划和审批手续、经营用房的营业执照等一系列证件的原件。拆迁方土地性质、土地面积、房屋的权属、构造、房屋面积等情况进行认定时,都会以上述这些证件...
百姓不愿意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人往往会通过半强迫的方式发布裁决书,在没有与拆迁人达成一致协商的情况下发布公告,自作主张的为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今天,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结合济宁市的一起案件为您解读面对此情况的正确打开方式。案情介绍2012年,因拆迁人某县土地储备中心与被拆迁人张先生未达成一致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向张先生所在的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交了《裁决申请书》,申请予以裁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向张先生送达了《裁决申请书》以及《答辩及权利告...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补偿条件不满意,长期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十分常见。对于拆迁方来说,在有限的拆迁规划期限内想要完成拆迁目标,就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当然,如果可以通过协商便可以解决这些钉子户难题,那一定是最好的结果。但实际上,理想与现实终究存在着差距,被拆迁人都想要尽可能多的提高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而拆迁方所遵循的补偿标准都应当是一视同仁的,不会因个别人的主张而擅自加码。因此,在拆迁期限的后期,双方很难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此时,拆迁方会采取什么方式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
城市拆迁和农村拆迁补偿能差多少,说了您可能不信,我们来看个真实案例,安徽某地的吴先生是当地的村民,吴先生在家种地养猪,他老婆在外面打工,靠着两个人起早贪黑,每日辛勤的劳作攒了点钱,眼看儿子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家里的平房还是上世纪盖得土坯房,实在是看着有点寒掺,都没有人到家里来给儿子说媒,老两口下定决心两年前新盖了二层小楼,连建房带装修,前前后后花了将近27万,不仅花光了这些年来的积蓄,外面还欠了很多债,吴先生原以为这样就可以安安稳稳的给儿子相亲了,没成想今年县里突然发布了公告,要建设什么道路...
近年来,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村青年纷纷进城务工,从事送外卖、快递员等工作,以便谋求更好的生活水平和更优的子女教育。积极进取的生活无疑是令人感到幸福的,但是,有些青年在外务工期间,可能对村里或乡里的拆迁信息一无所知,更是有很多在未接到通知的情况下,被告知其家属已经签署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补偿价格低到不合理;或者对于应当继承的房屋老宅,未被通知便已签署协议。那么,对于未知情便被亲属告知已经签署补偿协议,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以案说法:xx县物资局职工杨先生于1995年9月...
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常常要面对一个抉择,是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还是房屋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那么,被拆迁人是否有权利依照自身需要进行选择呢?拆迁方又能否干涉这种选择的权利呢?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聊聊这件事。案情简介2011年10月29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对银川路东旧城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并公布了补偿方案,何先生家的房屋便在其中。经过了房屋评估等一系列程序以后,在征收补偿协议商谈的过程中,何先生明确表示了自己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一补偿...
在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时候,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才可以,拆迁方就是通过拆迁补偿作为筹码用来与我们被拆迁方进行协商谈判,最后两方都同意才能达到双方共赢的结果。大家都知道,大部分征地拆迁补偿方式无非就是拆迁安置房或者补偿金,如果条件允许,那么为了利益最大化我们怎么做选择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第1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根据该条的规定,关于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进行产权调换。法律这么规定被征收人可...
各位被拆迁人在遇到征收拆迁时,拆迁方所给出的补偿价格偏低是十分常见的事。因为拆迁所牵涉的并非一户两户人家而是上百户,每户人家的补偿都多达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因此所涉及到的整体数额非常巨大。而花小钱办大事也关乎征收拆迁部门的“业绩”,秉承着“能省则省”的原则,最初所给的补偿数额不会很高是常有的事。对于拆迁安置补偿的价格通常都有一定的浮动空间,在贯穿拆迁维权始终的整个谈判阶段,各位被拆迁人究竟应怎样谈?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为您总结如下几点谈判技巧:1、坚持自己的立场,不动摇依据多年的...
马女士在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拥有合法房屋。2016年12月5日,七里河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对建筑职业学院新校区扩建项目建设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马女士的房屋就位于征收范围内。马女士认为征收方作出《补偿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对被征收房屋的调查情况公布等属程序违法的问题,于是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高院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和《补偿决定》,责令有关部门重新作出《补偿决定》。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案中征收方作出的《补偿决定》确实是存在问题的。首先,《征补条例》第十九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