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侵占罪公安机关怎么处理(侵占案件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生活

犯侵占罪公安机关怎么处理(侵占案件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1、侵占罪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如果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可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侵占罪是自诉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已有,数额较大并且拒不交出的行为。刑法明确规定: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因此,应属于自诉案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要应该如何办 生活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要应该如何办

1、这首先要看,是否已经领取离婚证了。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生效。如果双方只是在签订协议书上签了字,但还没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那协议书就还没生效,所以一方反悔了,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协议书中的约定的,只能再次协议,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
2、如果是双方在离了婚以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相关内容的,那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书中的内容,这种主张,也基本上都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两者出世日子不一致的应该怎么办 生活

两者出世日子不一致的应该怎么办

两者出世日子不一致的,当事人能够参照如下解决:  
1,当事人应该先确认小孩户口本上的年纪与小孩的《出世医学证明》上的出世日子可否一致;  
2,如果两者是一致的,只是预防针本上的出世日子不一致,则更正预防针本上的日子即可;  
3,如果是户口本上的出世日子与小孩的《出世医学证明》上的日子不一致的,应该修改户口本上的日子;  
4,预防针本上的出世日子,能够去当初解决的医院,说明事实上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更正(需要经办人签章);  
5,如果是户口本上的出世日子不一致的,...

辱骂和恐吓属于寻衅滋事吗,辱骂和恐吓属于寻衅滋事罪吗 生活

辱骂和恐吓属于寻衅滋事吗,辱骂和恐吓属于寻衅滋事罪吗

1、辱骂和恐吓属于寻衅滋事罪。辱骂也有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具体来说,若是辱骂导致了以下情形发生,就有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2、《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辱骂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多次辱骂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辱骂他人的;
(3)辱骂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

抚恤金可以拿来立遗嘱吗(抚恤金能立遗嘱吗?) 生活

抚恤金可以拿来立遗嘱吗(抚恤金能立遗嘱吗?)

1、抚恤金不可以立遗嘱,抚恤金不是遗产,因为在立遗嘱时抚恤金还不存在,所以立遗嘱人无权先行处分;另外,抚恤金是对于与死者共同生活的亲属的精神抚恤,不是对于立遗嘱人本身的补偿,他本人是没有所有权的,所以遗嘱中关于抚恤金的分配内容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生活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离婚赔偿,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生活

离婚赔偿,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1、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2、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

父母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有什么 生活

父母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有什么

父母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的(什么叫事实抚养关系) 生活

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的(什么叫事实抚养关系)

1、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抚养关系的形成时间是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而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这是一般认定事实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当然,继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但是属于精神病人,也一直都是由继母或者继父照顾的,双方也形成事实抚养关系。
2、指在收养的法律出台前就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称事实收养关系,未经收养登记,以父母子女相称即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3、“事实抚养关系”应包括:
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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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和走私要如何区分 生活

海外代购和走私要如何区分

1、代购本身并不违法,对于大多数喜欢海外购物或者帮别人代购一些商品的行为来说,只要主观上不具备偷逃税的故意,不是以经营为业且数额有限,都不会触犯刑律。如果通过正常缴纳关税来代购,也完全合法。如果代购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逃避了海关监管、偷逃关税,则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属于违法行为。
2、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3、《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

限制高消费是终生制的吗(限制高消费是不是一辈子) 生活

限制高消费是终生制的吗(限制高消费是不是一辈子)

1、限制高消费不是终身的。
民事案件被告没有在判决期限内履行义务,经过催告之后法院可以限制被告高消费。
2、一般情况下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是持续到被告履行义务,要是被告一直没有履行义务的话限高令是一直不能解除的,只要被告履行完义务的话限高令就可以解除。
法律依据:
3、《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含哪些(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在哪里规定) 生活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含哪些(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在哪里规定)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一个类型,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是《刑法》分则中的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且只有四个罪名,即侮辱、诽谤罪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这四个,其中,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暴力干涉婚姻致人死亡及虐待致人死亡都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会不会连累家人 生活

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会不会连累家人

1、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不会连累家人,但是配偶除外。
夫妻双方拥有的财产,是共同财产,有承担对方的部分还款义务,家庭里的其他成员,没有还款义务。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起诉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呀(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生活

起诉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呀(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1、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的,由被告被监禁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

一般离婚支付抚养费多少(离婚抚养费出多少合适) 生活

一般离婚支付抚养费多少(离婚抚养费出多少合适)

1、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2、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 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同居关系应该如何认定(同居关系如何认定一方有过错) 生活

同居关系应该如何认定(同居关系如何认定一方有过错)

1、同居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仅讨论狭义的同居关系,是被赋予了特定含义的同居。它虽不完全具备合法婚姻的构成要件,但在某些方面与合法婚姻关系又有相似的特征,是指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那种情形。
2、可以归纳出同居关系具有下列法律特征,一是同居关系不是基于合法婚姻而产生的,它具有违法性;二是同居关系发生在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同性之间发生的同居关系,不在我国民法典所调整范围之内;三是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丈夫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要求和他离婚吗 生活

丈夫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要求和他离婚吗

丈夫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要求离婚。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你们有长期分居的事实和证据,将有利于以诉讼方式离婚,当然你也可以提供对方长期不履行抚养孩子义务的证据及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使用农村宅基地能贷款吗,农村宅基地可以贷款吗 生活

使用农村宅基地能贷款吗,农村宅基地可以贷款吗

农村的宅基地的确不能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监查部门会验证你的房子的,再怎么灵活,也不可能把农村的房子看做商品房的,并且是市区的商品房。他们之所以认定必须是市区的商品房是因为市区的商品房可以有效的估价,也容易执行(还不了贷款可以拍买),而农村的房子是没法执行的,因为有法律规定,无论任何执行方式,都要保证被执行人有房子住。所以农村房子执行不了,也就是控制不了银行的贷款风险,银行也就不给这样的房产贷款,...

法释〔2020年〕15号第一条限定的破坏林地怎样界定 生活

法释〔2020年〕15号第一条限定的破坏林地怎样界定

第一条违背土地管理法规,违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违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做法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导致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要求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限定的“数量较大,导致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违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违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二)违法...

用人的单位不叫保险的应该这怎么办 生活

用人的单位不叫保险的应该这怎么办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