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的赔偿主要有哪些(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5、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6、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