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构成要素 普法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构成要素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1996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由于枪支、弹药一旦失控,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一些犯罪分子用来实施杀人、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因此,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而且危害公共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不包括爆炸物。
客观...

我国法律中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普法

我国法律中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危险物品肇事罪构成要件(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 普法

危险物品肇事罪构成要件(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即能够引起重大事故的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物品。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从司法实践中案件情况看,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职工。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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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文物法定刑事责任是什么 普法

故意损毁文物法定刑事责任是什么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关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案件公安追诉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普法

有关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案件公安追诉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本罪的立案标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参照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贿罪的最新规定。1、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同时构成下列情节的:1)向3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

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拘禁罪(什么条件构成非法拘禁) 普法

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拘禁罪(什么条件构成非法拘禁)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

关于绑架罪相关解释规定重要内容都有哪些 普法

关于绑架罪相关解释规定重要内容都有哪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拐卖、绑架妇女(幼女)过程中又奸淫被害人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1994年4月8日 法复[1994]6号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绑架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1年11月8日 法函[2001]68号3.公安部《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2000年3月24日 公通字[2000]25号...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普法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

有关盗窃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普法

有关盗窃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1、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因此,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数额上面一般是1000元-3000元以上。2、情节标准依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也可以直接认定构成盗窃罪。...

对于报复陷害罪规定的刑罚内容 普法

对于报复陷害罪规定的刑罚内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普法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容留他人吸毒,主要指的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开设他地下烟馆或变相烟馆的行为。但近几年来,某些宾馆、饭店、舞厅也成为吸毒的场所,导致吸毒人数上升,因此,必须对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的行为予以严厉惩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

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要件有哪些 普法

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要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主体是刑事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
2.客体要件: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客观要件: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关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案的立案追诉标准有什么规定 普法

关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案的立案追诉标准有什么规定

根据刑法第121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足以危害共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危险犯,刑法对此没有规定“情节”方面的要求,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无论航空器是否真的被挟持,是否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航空器被损坏的严重后果,均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怎么认定 普法

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怎么认定

1.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3.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4.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5.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普法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所谓证据,指刑事诉讼法第42条所称的证据,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当事人,是指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项所称之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在本条中,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和刑...

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法定刑罚内容是怎样 普法

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法定刑罚内容是怎样

1、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背信行为,是指行为人破坏与其任职的上市公司之间的法律确认的信任关系,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从事了六种非法活动,即:(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聚众骚扰交通秩序罪是如何构成的 普法

聚众骚扰交通秩序罪是如何构成的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地顺利出人、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公共场所根据本条所列举的主要有: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其他公共场所包括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浴池、贸易集市等其他供不特定多数人使用的场所。公共场所具有公共性的特点,凡为不特定的多数人随时出入、停留、使用的场所,皆可认定为公共场所。所谓交通秩序,是指交通工具与行人在交通线路门安全顺利通行的交通正常状态。它是依靠交通规则维持的,公...